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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者:宣传部 [发表时间]:2018-09-21 [来源]: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崔忠太)9月20日,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经验交流现场会在牡丹江市举行,我校被授予“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学校)”荣誉称号。
  据悉,我校党委一直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2012年学校党委制定并启动《东北石油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3年我校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2015年我校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标兵单位”称号,我校党委统战部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