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东北石油大学)研究员;邓艳,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熊坤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院二级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我们要大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磅礴力量;要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强调要“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可靠保障,讲清楚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认同度和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讲清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具有的明显优越性”。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充分明确了我们要建立的是全体中华儿女同建共享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同追共乐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深刻揭示了中华各民族能够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实践进路。面向新征程,只有更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更大实践动能,才能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才能更为顺利地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一、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势,引领现代化发展的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聚焦各族人民对美好家园和美好生活的需要,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积极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使各民族的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历史和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逐梦新征程,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为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正确方向引领。一是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保证各民族现代化建设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科学的理论指导。二是要坚持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坚实的政治基石。三是要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续强化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发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优势,共享现代化发展的伟大荣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也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价值遵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决胜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各族人民共同迈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实现了大发展和大进步。历史和实践证明,没有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会成为“无根之木”。
站在新起点,必须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充分发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优势,为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巩固力量之源。一是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立场,真正体现人民意志、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全面激发人民活力,把推动实现各族人民自由全面发展放在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位置,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正确的价值取向。二是要坚持一切依靠人民的价值理念,充分发挥各族人民的能动作用,积极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强大的主体力量。三是要坚持增进人民福祉的价值追求,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尤其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养老、住房、医疗等民生问题,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发挥共同团结奋斗的凝聚优势,汇聚现代化发展的蓬勃力量
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方式手段。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共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共同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步工作,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了各民族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使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民族团结教育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光辉成就。历史和实践证明,没有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会成为“一纸空谈”。
面对新挑战,必须始终实现团结发展,充分发挥共同团结奋斗的凝聚优势,为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凝聚强大合力。一是要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积极引导各民族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持续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坚固的思想长城。二是要坚持促进各民族的全方位嵌入,积极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和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坚持实现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民族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智能化和体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确保各民族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始终有着良好的团结氛围。
历史与实践早已明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显著优势,是推进我国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在实践探索与改革创新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为充分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团结和动员各民族树立信心、凝聚信念、坚定信仰,为各民族共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
(本文得到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孟凡东的悉心指导,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