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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获得省级表彰

发布者:宣传部 [发表时间]:2015-04-21 [来源]: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浏览次数]:

  (记者 刘燕)4月14日,黑龙江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哈尔滨召开。会议表彰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我校党委统战部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省委书记王宪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龙江民族事业发展进步。省长陆昊主持会议。杜宇新等省领导出席会议。
  据了解,我校党委一直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自2012年5月以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3年12月,作为全省第二所高校,我校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2014年9月,黑龙江省民委副主任张凯丰来我校检查工作时,对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赏。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握全校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突出我校长期注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彰显用大庆精神育人的特色,形成全校上下相互协调配合的合力,发挥良好机制的保障作用、理论教育的导向作用、校园文化的引领作用、以人为本的感召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到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