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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黑龙江省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初验会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04 [来源]:统战部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刘燕 摄影 吕鸿浩)4月1日,黑龙江省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初验线上会议召开,我校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高校参会。副校长高洪峰代表学校作汇报,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机关四楼会议室分会场参会。

会上,高洪峰以“坚持用大庆精神育人,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为题,从“思想引领、价值导向、人文关怀、动态管理、机制保障”五个方面汇报了我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总体情况。

就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高洪峰强调,要按照校党委书记付晓飞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要求,强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活动,坚持民族宗教工作进课堂、进活动、进生活,引导师生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全面促进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巩固拓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果,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

据悉,我校于日前启动参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工作,这是学校继2021年荣获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后,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争当省内高校民族宗教工作排头兵和建设高水平百年大学的重要举措。